- 学院公告
关于2025届毕业生申请学位二次答辩工作的再次通知
发表时间:2025-09-09 发布者: 浏览:10
2025届毕业生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未达到要求的,如想继续申请学位,可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,申请参加下半年学校组织的集中答辩。参加2025年上半年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,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(课程成绩、学位课成绩、学业水平测试)的2025届毕业生,同此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。具体安排如下:
1.本人提交申请
申请时间:2025年9月8日-9月19日
申请方式:在申请时间内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),将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发送至1059753680@qq.com(已发送过的请勿重复发送),学校在收到申请表电子邮件后会回复,如申请时间内未收到学校的回复邮件,学生务必9月25日前本人拨打办公电话0451-86396306、86396310核实。收到回复邮件后加入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QQ群(QQ群号见申请表内信息)。
2.答辩时间:2025年10月25、26日。后续具体答辩安排等事项将在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QQ群内发布。
3.答辩要求
统一到学校集中答辩;学生需做答辩PPT,自述5分钟,老师提问、学生作答时间10-15分钟;学生需于答辩前两周内提交论文电子版和维普查重报告(完整版)电子版;答辩当天提供3份纸质论文(装订)和维普查重报告(简洁版)。
注意: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,或提交材料不完整、不符合要求的学生,均视为自动放弃二次答辩资格,不再另行安排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