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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届7月毕业生毕业(设计)论文安排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1-03-08 发布者: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:632
哈尔滨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
2021届7月毕业生毕业(设计)论文安排的通知
各有关函授站:
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我校2021届7月份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即将开展,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指导工作,提高毕业论文质量,请7月份有毕业生的各站点认真安排,严格把关,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指导答辩工作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环节
申请学位论文的学生,需提供中国知网或维普系统查重结果,
查重结果≤30%可提交申请。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环节
1、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时间为3月15号至5月14日,中期检查时间4月15--25日,请各站点在此时间内完成中期检查。
2、暂定线下答辩时间为5月15日--5月16日。
请各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,加强毕业设计指导,严格按照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时间节点安排,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撰写。
三、关于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模板及撰写规范的说明
哈尔滨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及模板,可到学院网站或QQ工作群文件中查询下载。请广大毕业生及各函授站点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,要严格按撰写规范及模板排版打印,打印稿需要胶装装订。
四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相关要求
1、要求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,充分利用QQ群、微信移动终端、超星服务管理平台等做好指导工作。要抓好学生毕业设计的前期开题、中期审核,后期答辩工作。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、开题报告、论文等材料按时上传平台,指导教师在平台逐项审核,毕业论文(设计)要严格按《哈尔滨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》(以下简称“撰写规范”)中规定完成。凡不符合“撰写规范”中规定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不能参加答辩,按不及格处理。
2、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最后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给出的成绩及答辩情况确定。
3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结束后,按照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的管理工作。要求指导教师最晚于5月27日前将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超星平台,并提交。并按规定将所有学生答辩记录及完整材料、答辩总成绩单和申请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纸质文稿邮寄交于学院教学部门留存。
2021年3月8日